项目编号:2026AEEBZ50027
一、提问
1、招标文件 3.1.2 资格业绩要求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但附录三列明设计完成证明文件审图合格证、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网页截图、四方盖章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任选其一,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不作为必要提供材料,请招标人明确3.1.2 资格业绩的时间判定依据。
答:招标文件第一章3.1.2投标人业绩要求中“(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修改为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肥西县水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43号
联系人:雷工
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徐元生
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6年06月05日
附件: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